我市某公司与马来西亚公司业务纠纷圆满解决
2009-01-05 17:23  文章来源:河南省商务厅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今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向我局转来马来西亚一公司的投诉函,该公司在函信中声称在与我市某公司商品交易中,部分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要求更换货物,而某公司则以增加新的订单作为更换条件。

  我局接到此函后,局领导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要求妥善处理此业务纠纷。我局和虞城县商务局联合进行调查,详细了解某公司与马方公司之间的业务纠纷情况。经调查:马方公司与某公司有国际业务往来,马方认为某公司今年6月29日发出的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某公司要求马方公司把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寄过来,产品质量确有问题的话,随新订单把补偿产品一同发给马方。某公司表示,没有收到马方公司寄来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和当地质检机构出具的质检证明。

  我局经过分析,认为双方公司在业务协调方面有误解。我局一方面与我国驻马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联系,说明情况;另一方面要求我市某公司主动与马方公司沟通,本着互让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尽快消除误解,妥善处理业务纠纷,维护我市进出口企业声誉。经过多方努力,某公司与马方公司达成协议,圆满解决了此业务纠纷。马方公司为业务纠纷的顺利解决,特向我驻马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写了感谢信,我国驻马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为我局能及时反馈情况,并协调公司解决业务纠纷,表示感谢。



外 贸 科
2008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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