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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09年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会务安排及展前注意事项的通知
2009-10-10 11:23  文章来源:河南省商务厅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豫商贸函字(2009)124号
      关于参加2009年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会务安排及展前注意事项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各参展单位:

  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于2009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在广西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南宁市民族大道东段)举行。为做好参展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会务接待及参展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参展企业认准已经确认的摊位号,按照大会规定的时间布展、参展和撤展。

  二、布、撤展及展览时间:

  大会搭建布展日期:10月14日~18日每天08:30~18:00;

  企业进场布展时间:10月17日~18日24:00,可连续布展;

  10月18日24:00以后封馆安检;

  10月20日展览时间为11:00—17:00。由于领导人巡馆和开幕式原因,参展商须于当日08:00~08:30入场完毕,专业观众须于11:00后方可进场;

  10月21日~24日展览时间为09:00—17:00,每天上午8:30为参展商进馆时间,9:00开馆,17:00闭馆(中午不闭馆);

  撤展日期:10月24日17:30以后至10月25日全天。

  农业馆位置:广西展览馆(南宁市民主路12号)

  三、关于10月20日上午博览会开幕式及领导人巡馆注意事项:

  10月20日上午09:00为博览会开幕式时间,参展商须从当日07:00起从各入住宾馆乘坐对点巴士(凭参展商证免费)前往国际会展中心(凭参展商证先入场),须于08:30前进场完毕。专业观众请于上午11:00后入场。展会开幕期间,大会将为参会客商提供市内免费穿梭巴士,所有参展商、参会商每日可凭证件在各酒店站点上车。

  四、展会期间河南经贸团住宿酒店:南宁市凯诺大酒店(地址:南宁市白沙大道76-9号);酒店前台电话:0771-6113666/6113688)。请住会代表务必于10月12日前将会务费(1800元/每人)汇至省商务促进中心账户。

  会务入住接待时间为:10月17日起至10月24日止(共8天)。大会不安排接机接站,请代表到南宁后自行前往酒店报到。

  河南代表团联系人: 郭凤阁 (手机:13803711916)
           赵苏鲁 (手机:13643850097)

  展会期间(10月18日—24日)入住凯诺大酒店的代表可统一乘车前往展馆。

  五、凡委托我厅统一办理参展商证和专业观众证的企业,代表抵达后须于10月17日~19日22∶00前到河南代表团住处领取参展、专业观众证件。参展证件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丢失不补。

  六、会期现场不受理申办,补办参展证件。

  七、展会期间大会共安排专题论坛、东盟国别推介会、东盟国别采购专场等多项商务专场活动,详情可登陆博览会官方网站(http://www.caexpo.org)“商务专场活动”页面查询。

  有关展品运输、特装展位施工证办理及其他相关事宜也可登录网站查询《参展商指南*参展手册》。

  特此通知。

  附件:参展企业展位号附表


河南省商务厅
二○○九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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