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河南省商务厅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第106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的通知
2009-09-27 10:09  文章来源:河南省商务厅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各有关企业:
 
  第106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展览时间为2009年10月15—19日,地点在琶洲展馆B区9.3、10.3号展厅。根据组展工作安排,大会将邀请具备一定条件的国内采购商参会。现通知如下:

  一、国内采购商资质标准(详见附件2)。

  二、自本届广交会起专设国内采购商证。第104届、第105届广交会所办理的粘贴“进口展区”标志的“采购商证”不再使用,并采取凭旧证换领新证的办法。已办理第104届或第105届广交会进口展区采购商证的国内采购商,本届广交会如需继续与会,须归还旧证。如未能归还旧证,则视为丢失证件,由本人书写情况说明,到广州以后,报我省交易团,每证收取费用200元。

  三、大会将进一步加强国内采购商证的使用管理,持国内采购商证人员不从事出口贸易洽谈活动,不在出口展展位内以参展商身份对外洽谈与签约。

  四、有采购意向的单位请抓紧填写《第106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报名表》(见附件3),连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1张两寸蓝底或白底近期证件专用彩照(40mm×50mm),一并于10月10日前报至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

  联系人:郭凤阁

  电 话:0371-63576232

  传 真:0371-63813326

  附件:1第106届广交会进口展区简介
     2第106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资质标准
     3第106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报名表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您的评论对我们改进工作很重要,请赶快发表吧!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106届广交会将严查知识产权侵权问题    2009-09-24 09:36
第106届广交会参展须知    2009-09-21 15:32
关于第106届广交会三个展区实行统一布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9-09-15 10:07
关于做好第106届广交会国内采购商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9-09-15 09:44
关于做好第106届广交会撤展展品集货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9-09-11 18:29
关于做好第106届广交会境外采购商邀请工作的通知    2009-09-11 18:28
关于申请参加第106届广交会第二期企业及品牌展示活动的通知    2009-08-25 16:42
关于申报第107届广交会品牌展位的通知    2009-08-06 18:37
关于填报广交会出口商品展销会可行性分析调研问卷的通知    2009-07-02 16:36
鹤壁市企业参加广交会成效显著    2009-06-12 16:15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河南省商务厅 联系人: 韩鲁宏 电话: 0371-63941446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 伟 电话: 010-51651200-619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