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报第106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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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27 10:09 文章来源:河南省商务厅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各有关企业:
第106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展览时间为2009年10月15—19日,地点在琶洲展馆B区9.3、10.3号展厅。根据组展工作安排,大会将邀请具备一定条件的国内采购商参会。现通知如下:
一、国内采购商资质标准(详见附件2)。
二、自本届广交会起专设国内采购商证。第104届、第105届广交会所办理的粘贴“进口展区”标志的“采购商证”不再使用,并采取凭旧证换领新证的办法。已办理第104届或第105届广交会进口展区采购商证的国内采购商,本届广交会如需继续与会,须归还旧证。如未能归还旧证,则视为丢失证件,由本人书写情况说明,到广州以后,报我省交易团,每证收取费用200元。
三、大会将进一步加强国内采购商证的使用管理,持国内采购商证人员不从事出口贸易洽谈活动,不在出口展展位内以参展商身份对外洽谈与签约。
四、有采购意向的单位请抓紧填写《第106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报名表》(见附件3),连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1张两寸蓝底或白底近期证件专用彩照(40mm×50mm),一并于10月10日前报至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
联系人:郭凤阁
电 话:0371-63576232
传 真:0371-63813326
附件:1第106届广交会进口展区简介
2第106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资质标准
3第106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报名表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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