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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专项整治情况通报(三)
2008-02-26 14:46  文章来源:河南省商务厅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酒类安全专项整治活动2月以来处于整治阶段。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克服困难,迎难而上,继续进行宣传,开展执法活动,专项整治取得了新进展。

  一是创新形式,进一步深入广泛宣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各地继续深入宣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督导酒类经营者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建立购销台帐,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南阳市协调质检、工商、卫生、公安联合检查,城乡联动,广泛宣传,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开封市避开营业高峰,巧打时间差,早出晚归宣传,得到经营者的理解与支持;焦作市解放区对辖区酒类经营户开展为期一周的全方位宣传和检查;济源、周口、商丘、驻马店、安阳等市也都继续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二是集中开展整治行动,确保居民春节饮酒安全。鹤壁市联合有关部门对全市酒类经营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处理了20余户违规酒类零售企业,封存没有随附单或手续不完善的白酒150余件;焦作市出动行政执法人员500多人次,执法车辆300多台次,检查酒类生产企业20家,酒类经营商户800多家次;查处各类违法企业4家,案件8起;漯河市出动3000多人次,检查16次,共检查631家企业(个人),其中立案处理 25 家,罚没18000元;商丘市共查获假冒伪劣酒类商品305件,查处违规经营者20余户,下达《宣传告知书》200余份。该市睢县酒管办腊月二十七接到举报,在工商、公安配合下,冒着严寒,驱车几十公里,端掉了一个制售假“好人家”酒的窝点,共查获假酒26件,做出了相应处罚;驻马店市春节前后出动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出动车辆近400次(辆),对《随附单》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已对130多家未使用《随附单》的酒类经营户和68家酒类产品与《随附单》不相符的酒类经营户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和《处罚事先告知书》;郑州市惠济区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车辆10台,对辖区几个比较大的酒类批发市场及餐馆酒店进行了三次突击检查。

  目前,各地整治阶段的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并将于3月6日起,进入检查阶段。


河南省商务厅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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