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河南省商务厅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商务动态 >  正文
长垣县商务局开展酒类市场检查
2009-11-06 13:59  文章来源:河南省商务厅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为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保护酒类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广大群众喝上放心酒,长垣县商务局日前联合贵州茅台酒、四川郎酒打假办对全县酒类市场进行了检查。此次检查主要针对超市、酒类经销部等酒类经营者。重点对酒类经营者执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建立“酒类经营购销台账”以及经营非法酒类商品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此次检查,共查处假冒贵州茅台酒、茅台王子酒、郎酒、五粮液、五粮春、剑南春等酒品260余瓶。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您的评论对我们改进工作很重要,请赶快发表吧!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个性定制服务风靡酒类市场    2009-10-13 10:05
关于加强节日酒类流通管理的通知    2009-08-27 16:32
关于报送酒类流通管理信息情况的通报    2009-04-13 16:09
关于尽快报送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的通知    2009-03-09 17:02
河南省元旦、春节酒类安全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2009-03-04 10:50
濮阳市开展酒类市场“双节”大检查活动    2009-02-04 11:03
濮阳市商务局开展节日酒类市场大检查    2009-01-22 09:19
关于请报送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的通知    2009-01-22 09:01
关于开展2009年元旦、春节酒类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2008-12-19 09:09
河南省酒类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    2008-10-29 12:36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河南省商务厅 联系人: 韩鲁宏 电话: 0371-63941446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 伟 电话: 010-51651200-619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