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家电下乡联席办公会议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曲安民常务副主任通报我省家电下乡情况 |
|
| 2008-02-04 10:42 文章来源:河南省商务厅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2008年1月28日上午10时,省家电下乡联席办公会议办公室在省商务厅会议室召开了“河南省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河南人民广播电台、大河报、、大河网、东方今报、河南商报、经济视点报、郑州日报、郑州晚报、国际商报、经济日报等中央驻豫新闻机构,香港大公报、香港商报等香港驻豫新闻媒体、省商务厅政府网站等近30家新闻单位到会,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相关处室负责人、我省中标的10家流通企业以及联席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家电下乡联席办公会议办公室副主任、省商务厅副厅长耿建国主持,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商务厅巡视员曲安民代表家电下乡联席办公会议办公室通报了我省家电下乡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并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回答了众多媒体的提问。
曲安民常务副主任说:实施家电下乡,是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的积极探索,是一项重大的支农惠农政策,是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由投资、出口扩展到消费领域的一项重大创新,是财政政策和贸易政策的新突破。其目的和意义在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扩大农村消费,建立起面向农村市场的工业生产和流通体系,同时,该政策也有利于缓解外贸顺差过快增长,减少贸易摩擦,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商务部、财政部把我省作为家电下乡试点省份之一,是对我省正在实施的中部崛起战略的有力支持。我省要把握好这次难得的机遇,通过实施家电下乡,实现家电销售的新突破,使全省农民彩电、冰箱、手机保有率明显提高;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到县以下建立家电销售网络,构筑农村便捷、顺畅的家电产品销售与服务体系,拉动农村消费增长,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我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时,也为在全国全面铺开这项工作积累经验。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家电下乡工作,已将其列入2008年为群众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为了切实做好我省的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省政府建立了家电下乡联席办公会议制度,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质监局等为成员单位,联席办公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负责日常工作。1月21日,省政府又召开了全省家电下乡电视电话会议,史济春副省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全省的家电下乡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认真制定出了实施方案,并先行在焦作、许昌两市进行了试点。两地试点市场平稳,运行正常。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各地正在抓紧部署,家电下乡正在全省全面展开。
曲安民常务副主任还就国家和我省家电下乡实施方案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进一步说明:
一、生产环节。家电下乡的产品和生产企业是通过招标确定的。为使家电下乡产品符合农村消费特点,切实维护农民利益,防止将城市淘汰商品简单推向农村甚至将滞销商品向农村转移,国家相关部门在调研基础上,专门制定了家电下乡产品标准,在节能、环保、耐用、安全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如宽电压、强信号的彩电,耗电低、冷冻量大、环保的电冰箱,强信号、待机时间长、方便收发农业科技和市场信息的手机。为进一步确保产品质量,还要求彩电、电冰箱必须为国家免检产品。中标产品都要符合这些标准和要求。同时,引导企业通过简化不适合农村消费的功能和包装,降低生产成本,确保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可靠、功能实用、价廉物美。然后通过招标的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优中选优,经过评选,确定试点产品和生产企业,全国共有15家生产企业的197个型号的产品中标。从招标情况看,许多生产企业有针对性地研发了适合农村的新产品,不仅保证家电的基本品质,还增加了很多适应农村消费环境的新功能,如电冰箱的防鼠板、产品的宽电压设计、电冰箱平衡装置、手机的农村信息功能等。从中标的生产企业看,均为国内知名企业,如海尔、海信、新飞、康佳、长虹、创维等。
二、流通环节。承担家电下乡销售任务的流通企业也是通过招标确定,销售网点经过严格审核选定。商务部、财政部规定承担家电下乡销售任务流通企业的条件,由试点省份商务厅、财政厅根据条件推荐,参加两部组织的招标。经过评选,在我省申报的有10家流通企业中标,其中有生产经营性企业,如青岛海尔销售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也有纯电器流通企业,如河南省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河南家裕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等,这些企业知名度高、实力强、网点覆盖面广、物流配送体系完善、售后服务网络健全等,如在县级销售网点的覆盖率都在90%以上,县级销售网点二次配送乡镇覆盖率达到100%。这些企业优势互补、资源整合、网络共享后基本能够保证我省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与供应。
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资格条件,我省的实施方案有明确规定,首先必须是中标流通企业的网络终端,要求有中标流通企业的授权书或加盟协议。其次,在经营设施、销售场地、技术人员、商业信誉等方面都有明确要求。还规定对群众举报经营设施不足,服务态度差,引起公众不满情绪和经营秩序混乱的网点,当地商务部门要立即停止其销售,并取消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格。确保让农民得到满意的服务。为了使广大农民知道哪些店是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方案规定:各县(市)商务局会同财政局选定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经省辖市商务局、财政局核准后统一向社会公告。还要悬挂“家电下乡指定店”的统一标牌,引导群众安全购买。
三、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我省补贴资金的审核工作由商务部门负责实施。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安排乡镇补贴资金的审核人员,按要求对购买人员申报补贴资金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向同级财政部门汇总编制“河南省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兑付底册”,县级财政部门据此进行复核后,会同同级承办银行通过 “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专户,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购买人粮食直补存折或银行卡专用账户上。还规定“对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要严肃查处,追回补贴款,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严密的记录、监督和管理系统。为了保证整个过程有序进行和便于监督管理,商务部、财政部委托软件开发机构专门研发了“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从产品出厂开始,对产品的相关信息资料在系统录入,一直到产品售出每个环节的电脑操作员都必须将该环节的相关信息资料按要求录入,全程跟踪产品流向,整个过程严密严紧,环环相扣,都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在各级商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进行。
五、便捷的售后服务。上千元购买的家电回去坏了以后怎么办,是农民颇为关心的问题,也是困惑农村家电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为消除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后顾之忧,商务部、财政部规定和要求,生产企业一是要有24小时呼叫中心,对用户提出的问题能够随时答复;二是售后服务网点覆盖到县级,每县至少有一个网点,鼓励企业在人口集中的中心乡镇设立售后服务点,有条件的可对地域大、农户分散的乡村开展巡回维修服务;三是中标企业应准备一定比例的备用机,当维修中遇到交通、维修配件供应、维修能力等方面的困难,使用户的家电产品的故障难以在5天内得到解决时,由企业为用户提供维修备用机等等。销售及服务网点要具备所销售家电的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维护等服务技能,负责安装调试、使用辅导、包教包会,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家电产品的三包规定等。通过上述要求,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农村家电流通体系,形成覆盖农村地区的家电分级配送体系和以县城为龙头、乡镇为基础的家电销售服务体系,切实为农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使企业真正扎根农村,服务农民,让农民放心购买,放心使用。
六、出现质量问题允许退货。我省的实施方案规定:购买人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货的,在销售网点同意并在原销售发票上注明“同意退货”后到乡镇财政所审核。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乡镇财政所在原销售发票上签署“补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已发补贴的,购买人退回补贴金额,财政所在原销售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购买人凭乡镇财政所签署意见的销售发票到原购买网点办理退货手续。真正做到既方便群众,又让群众放心、满意。
随后,与会记者就销售网点的部署情况、产品的到货情况、产品的质量情况、补贴兑付的程序及售后服务保障体系等农民比较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提问。针对这些问题,曲安民常务副主任进行了详细的回答和说明。
家电下乡联席办公会议办公室督导组副组长、财政厅副处长陈孟华还就资金兑付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据悉,目前我省已审核批准设立2170个销售网点,县级销售网点已部署完毕,正往乡级延伸,各流通企业正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配送网络,保证家电供货,对极少数偏远地带,采取样品展示、预定购买等方式保证农民享受国家补贴。
春节是农村市场的传统消费旺季,省商务厅、财政厅正积极协调,组织货源。截止元月二十五日,我省已到货家电下乡产品10万台(件),正陆续供往各销售网点。今后几天还要集中到货,预计春节前能到货30—40万台(件),基本保证我省春节市场供应。
(省家电下乡联席办公会议办公室供稿)
二OO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