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7月1日起车船税将上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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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22 09:57 文章来源:河南省政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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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的广大车主注意了,如果你今年的车船使用税还未缴,那就抓紧去缴纳。我省7月1日起执行的新车船税标准与现在比起来将全面上调,现在缴,还能享受“老价钱”的优惠。
据介绍,我省现行的车船税标准是1987年制定的,10座以下的载人汽车每辆车每年缴120元,11座至40座的客车每辆车每年缴160元,41座以上的每辆车每年缴200元。新标准执行后,9座以下的小型客车每辆车(包括私家车)每年需要缴360元,20座及20座以上的大型客车每辆车每年要缴税480元,10座至19座的中型客车每辆车每年要缴420元。(记者高亢实习生泮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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