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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商务厅有关负责人详解《河南省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汽车以旧换新具体这样操作
2009-09-07 09:46  文章来源:大河网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记者赵珊王倩
  本报讯 近日,《河南省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出台,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针对汽车以旧换新有关政策问题,省财政厅、商务厅有关负责人对《方案》做了详尽的解读。
  依据车型最高补贴7500元
  问:汽车以旧换新何时实施?补贴范围是什么?什么是老旧汽车、“黄标车”?
  答: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时间为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凡在上述规定期间将符合有关条件的老旧汽车,以及与国家现行报废规定年限相比,提前报废的各类“黄标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的车主可享受补贴。
  所谓“老旧汽车”是指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和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和中型载客车。所谓“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III标准的柴油车。
  问: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对购买我省生产的补贴类车型,在补贴标准上有没有特殊政策?
  答: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换购新车,根据报废车辆车型给予不同的补贴。报废老旧汽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中、轻、微型载货车,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5000元、4000元;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5000元。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中重型、轻型、微型载货车,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5000元、4000元;大、中、小、微型载客车,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5000元、4000元、3000元;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凡换购本省汽车生产企业生产的汽车,除享受国家报废汽车补贴外,省财政按新车价格的3%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限额为每辆车1500元。
  只报废不买新车不补钱
  问:报废和换购车辆车主不一致,能否享受补贴?只报废不买新车能否享受补贴?同一车辆能否享受“多重补贴”?
  答:按照规定,报废车辆与换购新车的车主必须为同一单位或个人。否则,不能享受补贴。只报废不买新车的,不能享受补贴。另外,报废车辆同时符合《实施方案》和财政部、商务部2009年第20号公告(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范围及标准)规定的多个补贴条件的,只能享受一种补贴。
  问: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能享受以旧换新补贴吗?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已经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政策的,是否能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答:汽车以旧换新方案中所规定的报废与换购车辆均不含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中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新车已经享受了补贴。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新车已享受了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不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超期申请补贴资金不受理
  问: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应提供以下材料:《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可在联合服务窗口领取,也可从商务部网站下载);《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新车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复印件。
  问:如何申领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有时间限制吗?
  答: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车主应在2009年8月10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持上述材料到报废车辆车籍所在市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经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由财政部门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车主指定账户上。
  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剔除
  问:我省具备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资质的企业有多少?如何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环节的监督管理?
  答:目前我省有24家具备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资质的汽车报废企业,其网点覆盖全省52个市县,各市县财政部门将会同商务部门,对已有网点进行公示。
  对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除由相关部门依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外,《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公告违规行为、从承担汽车以旧换新车辆回收工作企业名单中剔除,以及收回或暂停发给《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等处罚。
  经省政府同意,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由省家电下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成立汽车以旧换新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河南省汽车以旧换新办公室政策咨询电话为:0371-63576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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