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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控不让下半年再“涨价”——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2007-09-28 11:19  文章来源:大河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据新华社电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铁道部、农业部、商务部和国家粮食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价格调控,保障市场供应,稳定今年后四个月价格总水平。发改委有关负责人27日就此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问:八部门联合下发通知,部署调控市场价格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近几个月国内价格总水平涨幅加大。5、6、7、8四个月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分别为3.4%、4.4%、5.6%和6.5%。食品价格是导致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稳定食品价格,对于稳定价格总水平、安定人民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把粮油价格稳定在目前水平
  问:国家在稳定粮食、猪肉、食用植物油等食品价格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我国粮食连续3年丰收,今年夏粮和早稻继续增产,预计秋粮也可获得好收成,国家粮食库存充裕。国家在稳定粮油市场价格方面,采取了加大临时存储粮食销售力度、稳定饲料价格、投放部分中央储备食用植物油、增加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数量、降低东北粮食外运成本等5个方面的措施,力争把粮食价格稳定在目前的水平。
  在稳定猪肉等副食品供应方面,采取了3个方面的措施:(1)请各地继续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各项措施,促进生猪生产尽快恢复。(2)各地要适当增加能够替代猪肉消费、短期见效的家禽和鲜蛋生产,保证猪肉等副食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3)“双节”期间,增加中央和地方储备猪肉投放数量,并按略低于市场的价格销售,优先保障学校食堂供应,确保猪肉价格基本稳定。
  城镇低保增发3个月临时补贴
  问:食品价格上涨对群众生活有较大影响,国家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
  答:按8月份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幅度匡算,因食品价格上涨影响城镇居民月增加支出26元左右。近几年,我国居民收入增长较快,多数消费者能够承担食品价格上涨增加的支出,但对一些困难群体如城镇低保对象的生活影响较大。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8月份以来各地据今年上半年食品价格上涨的情况,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5元的标准增加了城镇低保对象的实际补助,其中北京、天津、上海分别将低保标准提高了20元、30元和30元,其他省份都发放了不低于15元的临时补助。中央财政给地方下拨了59亿元的补助资金。
  根据8月份食品价格继续上涨的情况,国家决定从10月份起给城镇低保对象再增发3个月每人每月10元的临时补贴。
  问:当前,一些食品价格上涨较快,既有成本上升的合理因素,也有个别不法经营者搭车涨价等违法行为。发展改革委在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方面还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我们将从三个方面进一步采取措施:(1)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完善应急预案,对市场出现的异常波动,及时妥善处置。(2)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经营者和行业组织价格行为,坚决打击合谋涨价、囤积居奇、造谣惑众等价格违法行为。(3)严格控制政府调价的节奏和力度,年底前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政府调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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