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酒类流通管理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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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18 09:44 文章来源:偃师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各酒类经营者:
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促进酒类市场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利益,保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偃师市酒类流通管理备案登记工作已经自2008年4月15日开始,原定2008年7月15日过渡期结束。
经过三个月来的备案登记工作,已有大部分酒类经营者进行了备案登记,但仍有部分酒类经营者未进行备案登记,有少数酒类经营商户由于特殊情况要求延期登记,鉴于此,现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期限延长至2008年8月1日。如逾期仍未进行备案登记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理。
特此通知
偃师市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
200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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