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建立“五项制度”加强村务公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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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15 10:44 文章来源:新乡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一是在进一步明确村务公开内容、形式、时间、基本程序的基础上,建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工作制度,对小组的组成、职责、工作方式作了规定。二是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凡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都应当实行民主决策。对在村级重大事务决策中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损失的村“两委”干部,实行责任追究。三是完善农村财务审计制度。村级财务报销应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按村务公开程序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四是推行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评议活动由乡镇具体组织,每年进行一次。评议结果与村干部的使用和补贴标准挂钩。对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的村干部,照规定和程序处理。五是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应建档,保存期与村财务账簿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