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商贸流通企业:
为全面贯彻市九次党代会和全市政法暨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平安焦作”建设工作,根据市建设平安焦作指挥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律七进”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焦创安〔2007〕2号)精神,经焦作市商务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商贸流通企业开展“法律进企业”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推进平安建设、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按照全市“法律七进”活动安排,大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教育广大商贸流通企业干部职工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宪法和法律意识,权利与义务、责任相一致意识;引导企业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业、建设富裕文明的新焦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宣传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2、深入宣传与商贸经济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经营和管理,推进商贸流通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3、深入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物资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4、深入学习宣传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促进公民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
三、时间安排
“法律进企业”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时间为3月20日至5月20日。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法律进企业”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是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平安焦作”建设和市“法律七进”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举措。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商务局成立“法律进企业”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魏新洪同志任组长,董新凯同志任副组长,各科科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董新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203室,电话:2031886)。局属各商贸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财、物保障,迅速在全市商贸系统掀起宣传高潮。
2、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各企业要根据各自实际,科学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分工,要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学习制度,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解决有关涉法问题。各企业要抽调宣讲骨干组建“法律进企业”小分队,不断推进整体工作深入开展。活动中要着重抓好“五个一”,即举办一场法制报告或法制讲座,组织一期法制骨干培训班,开展一次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向基层单位和群众发放一批法制宣传资料。
3、典型带动,广泛宣传。各企业要注重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通过召开现场会、编发简报等形式,及时进行推广。
4、强化督导,确保实效。集中活动期间,市商务局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组织人员,按照各单位制定的活动方案,加强对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的检查指导和暗访督查,了解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成效、群众满意度等,对违反群众纪律、增加基层负担、工作不落实等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各企业的具体实施方案、活动计划、活动进展情况要及时报市商务局“法律进企业”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