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参加商务部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四级平台暨地方商务天气预报开通仪式电视电话会议的补充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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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21 15:32 文章来源:河南商务厅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
各省辖市商务局:
根据商务部电视电话会议的补充通知,现就我省参加河南省分会场会议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调整为2006年12月22日下午3:00至4:00 ,参会人员下午2:30前进入会场。
二、鉴于会议内容增加商务部薄熙来部长讲话和河南省副省长史济春同志会议发言,各省辖市商务局参会人员调整为主管市场监测工作的副局长,请届时径直到会。
三、会议地点不变。河南省分会场设在网通公司郑州市分公司(郑州市中原路98号)5号楼3楼第二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名单于20日下午5:00前报河南省厅市场运行调节处。联系人刘成庄,电话0371—63576336。
河南省商务厅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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