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河南省商务厅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地县商务 >  正文
我国彻底放开棉花收购并提高加工市场准入门槛
2006-10-27 07:50  文章来源:信息导报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新华网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刘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24日对外发布《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彻底放开棉花收购,同时提高了棉花加工的市场准入门槛。  


  “这次颁布的办法是按照‘放开收购、管住加工、规范市场、保证质量’的原则制定的。”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这位负责人解释说,《办法》对棉花收购原则上不再实行资格认定,明确棉花收购者要承担明码标价、按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收购棉花等义务;提高了加工资格认定审批条件,有利于抑制棉花加工能力的盲目扩大;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统一了棉花加工资格审核认定程序。


  这位负责人表示,《办法》的颁布实施,将有利于搞活棉花流通,打破地区封锁,加强市场和质量监管;有利于淘汰一批规模小、设备差的棉花加工企业,实现棉花加工业的升级换代;有利于推进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


  (首发子站:河南项城商务之窗
  (首发子站:河南周口商务之窗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您的评论对我们改进工作很重要,请赶快发表吧!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河南省商务厅 联系人: 张 巍 电话: 0371-63576124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危 瑜 电话: 010-51651200-630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