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贸出国(境)团组及驻国(境)外企业(机构)常驻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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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9-26 10:17 文章来源:河南省商务厅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一、出访请示,内容包括:
(一)出访事由、目的;
(二)出访国家(或地区);
(三)出访人数;
(四)出访行期及在外停留时间;
(五)外方邀请单位名称;
(六)出访费用来源。
二、出访人员名单, 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或职务)。
三、国(境)外邀请函(中外文)(复印件);
四、出访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五、若出访人员不是申请单位的人员,要求每个出访人员的单位出具《出访证明》。
六、派驻国(境)外常驻人员需提供常驻机构的批准证书。
七、小型企业人员出访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